为进一步做好乡镇纪委分片区联合执纪的后勤保障工作,为联合执纪工作组提供必要支持和有力保障,确保办案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乡镇要为片区联合执纪工作组设立专门办公室,在乡镇用房紧张时,该办公室也可和乡镇纪委办公室合并使用,作为研究工作、存放资料的固定办公场所。
二、联合执纪工作组办公场所设在案发地乡镇设立的专门办公室,必要的办公用品由案发地乡镇纪委书记负责协调乡镇党委解决。
三、乡镇片区联合执纪工作组设组长负责协调工作过程中的车辆、用餐及其他办案经费开支等后勤工作,由工作开展地乡镇党委负责保障,费用支出从乡镇纪委工作经费中列支。
四、办案所需的录音、录像设备由县纪委办公室负责统一调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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