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曝光力度,持续形成强烈震慑,制定本制度。
二、通报曝光主要采用文件通报和“1+1”曝光平台曝光两种方式。“1+1”即“陇南宕昌发布”和“宕昌纪检监察”曝光平台。
三、县纪检监察机关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100%在“陇南宕昌发布”和“宕昌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曝光。
四、对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形成书面材料,经主要领导审阅后,确定通报形式通报曝光。
五、通报曝光在通报违纪事实的同时,指出存在问题,提出工作要求,形成工作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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