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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宕昌县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

来源:宕昌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5-30 23:34

 为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通报如下:

 1.理川镇扎竜村委会主任包玉忠利用职务之便优亲厚友及向群众索要好处费的问题。包玉忠在担任理川镇扎村主任期间,该村从2016至2018年共给14户群众实施了异地搬迁项目。异地搬迁对象的确定是由村主任包玉忠、村文书乔东平在该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筛查产生并组织上报的。搬迁对象筛查中没有召开村委会及村民大会,上报名单也没有在全村进行公示。确定上报的搬迁对象中有6户为村主任包玉忠亲属。2018年3月,包玉忠以为村民争取易地搬迁指标为名,索要该村民2万元好处费。违纪资金2万元已追回。2019年5月10日县纪委给予包玉忠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南河镇南河村党支部书记蒋玉琳违规上报冬春救助资金解决村上绿化及垃圾清运费用的问题。2016年3月,南河镇南河村对村道进行了绿化,并对道路两边垃圾进行了清运填埋。为解决施工过程中雇佣挖机和人工费用,南河村村支书蒋玉琳在村委会会议上提议,以南河村文书和蒋玉琳之子的名义上报了冬春救助款共计1500元,后用领取的冬春救助资金和村委会办公经费支付垃圾清运填埋及绿化费用。2019年5月17日县纪委给予蒋玉琳党内警告处分。

 3.新寨乡冯道村主任杜炳英、村党支部副书记冯美才违规享受低保优亲厚友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新寨乡冯道村村民冯钦如无子女,按条件享受五保政策冯钦如收养一子,娶杜炳英姐杜左名为妻,后冯钦如与养子相继去世,按政策应取消其五保2017年7月,杜炳英利用职务便利,将冯钦如的五保更改上报在其姐左名的名下。期间,杜左名违规享受领取五保资金9038元。杜炳英第二轮退耕还林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将其亲属的9.9亩登记在自己名下并于2011年将自家评为低保户,以其三哥的名义上报领取。杜炳英共违规领取退耕还林低保金共计15169元。冯美才作为冯道村党支部副书记,没有对杜炳英的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向乡政府说明实情,而默认将其上报为五保户。2017年7月至2019年1月期间,杜左名违规享受领取五保资金9038元。2019年5月13日县纪委分别给予杜炳英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冯美才党内警告处分。

 4.官亭镇石坪村主任张学虚报困难救助资金列支村级接待费用的问题。张学在任村委会主任期间,因2015年在接待勘测该村通社道路工作人员过程中,其在村民处买了三只土鸡;另在2016年接待勘查设计该村通社道路工作人员过程中,在村民张老四处买了一只羊;共计900元2017年12月,张学在协助政府确定和上报群众冬春生活困难救助资金工作过程中,为解决上述自己所垫付的接待开支,其明知村民张老四并不困难,经与张老四商量后,以张老四的名义上报了1200元困难救助资金,其中900元领出后交于张学作为其垫付的土鸡羊钱,剩余300元作为张老四的救助金。张老四将该补助款领取后,张学从张老四处将300元现金予以要回。2019年5月10日县纪委给予给予张学党内警告处分。

 5.车拉乡车拉河村主任姜刘德违反群众纪律的问题。车拉河村7.22地震灾后重建户共21户,维修户共20户,灾后重建、维修款全部打入重建、维修农户“一折统”账户,为了能按时完成重建维修项目,车拉河村主任姜刘德向重建户每户收取1000元押金,共计21000元,维修户每户收取200元押金,其中安某某、杨某某、安某某三户收取了500元,共计4900元。姜刘德将收取的押金用于重建、维修农户填表、照相、复印等费用2019年4月30日车拉乡纪委给予姜刘德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5起扶贫领域违纪违规案件,彰显了严厉惩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坚决态度,持续释放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零容忍”的强烈信号。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认真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搞好脱贫攻坚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精神,进一步改变工作作风,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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