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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宕昌县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宕昌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4-02 23:49

现将县教育局党员干部冉维忠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通报如下:

2017年8月,县教育局党员干部冉维忠去云南大理参加培训会,培训会结束后滞留三天才返回。在报销差旅费时违规报销滞留期间住宿费、伙食补助657元。冉维忠身为党员干部,不正确履行职责,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19年3月27日县纪委给予冉维忠党内警告处分。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宋世忠在干部日常管理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冉维忠违纪问题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县教育局财务人员马永禄对冉维忠违规报销费用的违纪行为监督不到位在报销差旅费上审核把关不严,负有监管失责责任2019年3月27日县纪委宋世忠马永禄提醒谈话。

以上违规违纪问题发生于“十八大”以后,表明持续正风肃纪,严厉惩治“四风”问题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对以上问题作出严肃处理,进一步召示了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决态度和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的鲜明政治决心。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充分认识到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艰巨性,切实把敬畏纪律、遵守规矩作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规定,对外出考察、学习、培训的出行计划、线路安排、经费报销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防范违规报销差旅费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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