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贯彻落实县委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主管全县行政监察工作;组织、协调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以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的工作;检查、处理重要或复杂案件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设有办公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5个纪检监察室和9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编办核定的编制数为77人,其中:行政编制52人,事业编制20人,工勤5人。全系统现有在册职工76人,离休干部0人,遗属补助人员8人。
2019年度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部门决算共包括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部门决算。
第二部分 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情况
2019年,决算收入1256.53万元,与上年度比较增加429.86万元,同比增长5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6.53万元,占10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019年,决算支出1207.09万元,与上年度比较增加381.32万元,同比增长46.18%。按支出经济分类:基本支出887.93万元,占73.56%;项目支出319.17万元,占26.44%。按支出功能分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0.33元,占90.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7.97万元,占7.3%;卫生健康支出23.9万元,占1.98%;农林水支出4.89万元,占0.39%;
二、“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2019年,我单位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厉行勤俭节约的相关规定,切实压减“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全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较上年增加1.74万元,增长6.21%。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本年度共计派出因公出国境费组团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9.79万元。比上年减少8.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7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日常维修、油费等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有专人司机对公务用车保养维护管理,厉行勤俭节约。截止到本年底,我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3台,其中2019年度购置公务用车0台。
3.公务接待费支出20万元。本年度我单位共计进行公务接待110余批次,共计接待1220余人次(含2018年公务接待20余批次,230余人次)。主要用于上级检查指导和开展审查调查公务接待,以及外地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部门来我县开展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公务接待。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7.4万元,比2018年增加52.15万元,增长61.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本年度由于人员增加,审查调查业务量增加而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7万元,包括与中小微企业签订采购合同金额15.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资产总额为322.82万元,其中公务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系统0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目前暂无预算绩效评价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中国财政杂志社广告收入等。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中共成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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