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至2018年,贾泽、方李奎利用职务之便,将租用的60亩小湾村桑园社荒地申报为退耕还林面积并违规领取补助款共计41908.98元,主要用于供销社日常开支。2020年2月,成县抛沙镇党委给予贾泽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方李奎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套取资金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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