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望,男,汉族,1982年8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2018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17年1月任折庄村村委会副主任,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任折庄村专职文书。
经审查,陈望存在以下违法犯罪问题。
2018年年底,陈望在网上购买了射钉枪、瞄准器等配件后私自组装了一把枪支,用来在自家鸡场内射杀老鼠。2019年年底,陈望将该枪委托其侄子陈辉存放在陈辉家猪圈,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并收缴。该组装射钉枪经甘肃省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认定为枪支,具有致伤力。2021年1月22日,成县人民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陈望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其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对此,陈望负有直接责任。
陈望作为一名中共党员,在日常生活中自我约束不严,纪法意识淡薄,导致触犯法律底线和纪律红线,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严重的不良影响,损害了党员形象。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经2021年3月24日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暨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望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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